近日,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被省老龄办、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和省司法局联合命名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据悉,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的老年人维权工作机制,今年8月份,省老龄办等七部门在全省启动了争创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活动,参加创建的范围是全省老龄、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系统基层老年维权服务单位,以及老年公寓、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各类养老机构,每年命名表彰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老年公益维权工作站,今年全省共命名了160个。
县法院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结合工作实际,在本系统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认真做好老年维权服务工作,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针对老年人特点,推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开设巡回法庭等便民服务,依法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减免诉讼费用。今年以来,共受理涉老案件70多件,其中上门立案26件,为3位老年人减免诉讼费用1000余元。开设巡回法庭8次,成功调解涉老案件42件,调撤率达60%。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了老年人和社会的好评。经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评审委员会评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作为县法院参与创建活动的代表,被命名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高绍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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