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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新闻无棣新闻我县启动2011年度新农合二次补偿工作
为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率和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进一步减轻农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12月5日,我县正式启动2011年度新农合二次补偿工作,对已获得住院补偿的大额医药费参合农民进行二次补偿。
  凡2011年内个人累计住院费总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参合农民均可获得二次补偿。二次补偿不设封顶线,按参合农民2011年内累计住院费总额8%的比例进行补偿。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领取二次补偿金时需持新农合证、身份证(本人和代理人)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本人)到参合地乡镇(街道)新农合管理办公室领取二次补偿金。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全程监督管理,确保每一笔补偿金及时交付到群众手中。截至目前,我县首批享受新农合二次补偿的群众计235人,补偿金额达158万元。(方玲玲 刘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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