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年达到或超过1300元
2010-12-11 10:46:20 作者:黄佩杰 刘利民 来源:滨州日报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日前,记者从滨州市财政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各级财政在民生方面加大投入,滨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省政府规定标准,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年最低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1300元。
日前,记者从滨州市财政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各级财政在民生方面加大投入,滨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省政府规定标准,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年最低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1300元。
据了解,今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0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滨州市9个县区中,有8个县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300元,邹平县标准最高达到1600元。
据统计,截至11月底,全市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到105576人。目前,省市两级财政补助资金7030万元已全部到位,确保了农村低保资金按月发放。(作者:黄佩杰 刘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