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一酒店前台收银员在客户刷卡消费时,由于密码太简单而轻易将密码记住。偏偏这名客户又将信用卡遗忘在前台,被收银员提取9000元。
2012年4月9日下午6时左右,江某和朋友到沾化一酒店用餐,10点左右,江某到前台刷卡结账。当晚11时22分至11时24分,江某的手机分别收到四次短信提示账户资金变动,四次提款金额前三次均为2500元,第四次为1500元,合计9000元。江某发现银行卡不在钱包内,于是报警。
经审讯,酒店收银员方某某供述,江某刷卡结账时他看到密码是6个“1”,下班前整理台面时发现了江某遗忘在酒店前台的银行卡,通过酒店POS机发现卡上有9300元钱,于是分次取出。
方某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错误报告]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浏览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