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全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召开。县政府副县长关莉莉,县政府办公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及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北海经济开发区马山子镇及乡镇卫生院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县卫生局的负责同志宣读了《无棣县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县政府副县长关莉莉讲话。
关莉莉指出,健全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一件大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举措,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实事办好。要切实把宣传、组织、引导、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严格按照“依据政策、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方便群众”十六字方针,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我县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如期高效完成。
据悉,我县2012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60元,门诊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45%,门诊补偿封顶线由80元提高到100元。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由75%提高到8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由60%提高到63%,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由45%提高到50%,省外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由25%提高到28%。住院补偿封顶线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慢性病补偿比例为45%,重大疾病补偿比例为70%。(张相安 方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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