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频道12月8日电(杨林宝 李志超)15岁,本该是一个小女孩备受宠爱无忧无虑的年纪。然而,在山东省无棣县,15岁的小艳(化名)却承受了太多不顺。
2006年初,一纸离婚判决,让6岁的小艳原本幸福的家支离破碎。离婚后,抚养孩子的重担都落在了母亲吴某(化名)的肩上。由于身体不好,吴某没有固定收入,母女二人生活艰难。更令人痛心的是,小艳的生父李某(化名)并没有及时给付法院判决的款项,而是拒绝履行义务,让年幼的小艳困苦的家庭雪上加霜。吴某把希望寄托在法院执行上,然而,法院执行六个月期满后以找不到被执行人为由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案件几番周转,没有了音讯。
“听说你们检察院能监督法院执行,我的离婚案子法院判决给我孩子抚养费和自己的经济帮助费一共18000元,九年多了我一分钱都没有拿到……”2015年10月,吴某来到无棣县检察院,述说了自己九年多辛酸的诉讼历程,眼睛里流露着悲伤和无奈,提到年幼的女儿,忍不住几度落泪。
无棣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及时启动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多次走访排查,查明被执行人李某在无棣县再婚生育子女,并有稳定住房;同时还调查到李某在外地从事个体经营,有一定的收入来源并于近期新购买一辆小型汽车,完全有执行能力。拿到充分的证据后,无棣县检察院立即依法建议法院查封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如今,这笔迟来九年的抚养费已经交到了吴某手上。握着沉甸甸的抚养费,吴某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吴某重新组建家庭后,小艳受到精心呵护,生活又有了希望。
民事行政检察,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字眼,却是很多饱受诉讼之苦而求助无果的人眼中的救命稻草。在众多民事案件中,很多利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虽然打赢了官司,却由于执行力度不够而得不到判决款项,而执行监督则是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像吴某和小艳一样的执行监督工作的受益者并不是少数。2013年检察机关开始办理执行监督案件以来,无棣县检察院受理执行监督案件30余件,帮助40多名当事人拿到了判决款项,为艰难的维权路画上句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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