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生到服装店看到一件衣服,仅仅是跟店员谈了一下价格,最后还是不想买,竟然被店员拦住:不买就不让走,坚持不买竟被店员撕扯头发。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如构成强买强卖,店家要负法律责任。
前天,鲁巷附近一所高校女生小全和同学来到光谷步行街购物,在一家标称“日韩外贸服饰”店看到一件大衣,小全试了一下之后觉得衣服不是很合身,质量也不是很好,不是很想买。衣服也没有标明价格,女店员说这是新款,可以85折优惠价格出售,“仅售495元”。小全本来不想买,随便还了个价200元。砍了一半多,原本以为店员不会卖,结果店员将小全和同学堵在店里,非要小全掏钱买衣服不可。小全说要到其他店里看看,多挑选几家,店员竟然威胁说,不买就不能走。
小全和同学更加不想买了,坚持要出去,并把衣服放在收银台上,店员冲上前来撕扯小全和同学的头发,她们经过挣扎,总算逃出该店。小全将此遭遇向本报诉说,并询问该如何维护权益?
市工商局一位执法人员介绍,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的行为属于强买强卖。如果被迫买了衣服,可以通过工商部门或公安部门维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强买强卖商品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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