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1703万农机补贴全面完成
2014-12-05 08:47:37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今年以来,无棣县共补贴1553万元购进各种农机具672台(套),受益群众达501户,补贴工作在全省领先。
今年以来,无棣县共补贴1553万元购进各种农机具672台(套),受益群众达501户,补贴工作在全省领先。
今年,县农机局严格按照省市农机、财政等部门的要求,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认真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调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使无棣县农机装备综合作业水平显著提高,装备结构明显改善,真正让国家的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了实处。通过县农机部门、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工作,顺利完成了今年的购机补贴计划任务。
优化农机结构 提高农机化水平
今年,无棣县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703万元,资金总量列全市第二位。共签订购机合同642份,补贴购进各种农机具672台(套),受益群众501户。全年补贴大中型拖拉机187台,补贴玉米收获机100台,小麦联合收割机80台,织网机67台,铡草机18台,种植施肥机械150台,其他机械70台,使用补贴资金1553万元(不包括保护性耕作150万元),完成补贴资金的100%。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购买农机的热情,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有效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购机补贴,促进了农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优先购进各类联合收获机、大型拖拉机,以及深松机和小麦宽幅精量播种机,提高了生产效率。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国家对农业生产者购买农机实行补贴政策,既直接减少了农民购机的成本投入,使购机户得到更大的实惠,也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既推进了无棣县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又有力的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严格程序 确保政策惠民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购置补贴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的实施,并严格按照《滨州市201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程序要求规范操作。
阳光操作,广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通告、网站发放到村购置补贴流程图等多种形式对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把政策原原本本的宣传到群众中,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严格政策,规范操作。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服务组织向镇(街道)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同时,为了避免今年无棣县补贴资金有限,供求矛盾突出引发的矛盾,在报名结束后分别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购机者所在的村委会采取农民认可的方式确定受益农户,并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的透明度。各镇(街道)在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再上报县农机部门,由县“购机办”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查,确定购机者名单和数量,与购机者签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通知书》。
县农机部门积极协调有关供销商及农户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通知书》在指定时间段购机,监督用户与供销商做好机具的交接,要求人机合影的地点必须在购机农户家中,确定专人对机具进行认真核对、登记,县农机局对享受补贴的机具要统一编号,统一配挂标识牌。县农机部门及时对补贴机具进行核对、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实行一机一档,按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和上报。协调财政局拨付资金。由农户把供货与核实表、身份证、行驶证、发票、一本通报送给县局,县局收到核实表后,15个工作日核实机具,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并“人机合影和签字确认”按照“谁核实、谁负责”的要求,对核实过的机具,要在补贴机具供货和核实表上签字、盖章确认。汇总后送交财政局给农户拨付资金。按项目工作要求,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监督,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权,公平对待供销商,确保了整个项目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受益。(刘蕊蕊)
今年,县农机局严格按照省市农机、财政等部门的要求,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认真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调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使无棣县农机装备综合作业水平显著提高,装备结构明显改善,真正让国家的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了实处。通过县农机部门、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工作,顺利完成了今年的购机补贴计划任务。
优化农机结构 提高农机化水平
今年,无棣县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703万元,资金总量列全市第二位。共签订购机合同642份,补贴购进各种农机具672台(套),受益群众501户。全年补贴大中型拖拉机187台,补贴玉米收获机100台,小麦联合收割机80台,织网机67台,铡草机18台,种植施肥机械150台,其他机械70台,使用补贴资金1553万元(不包括保护性耕作150万元),完成补贴资金的100%。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购买农机的热情,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有效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购机补贴,促进了农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优先购进各类联合收获机、大型拖拉机,以及深松机和小麦宽幅精量播种机,提高了生产效率。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国家对农业生产者购买农机实行补贴政策,既直接减少了农民购机的成本投入,使购机户得到更大的实惠,也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既推进了无棣县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又有力的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严格程序 确保政策惠民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购置补贴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的实施,并严格按照《滨州市201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程序要求规范操作。
阳光操作,广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通告、网站发放到村购置补贴流程图等多种形式对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把政策原原本本的宣传到群众中,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严格政策,规范操作。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服务组织向镇(街道)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同时,为了避免今年无棣县补贴资金有限,供求矛盾突出引发的矛盾,在报名结束后分别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购机者所在的村委会采取农民认可的方式确定受益农户,并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的透明度。各镇(街道)在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再上报县农机部门,由县“购机办”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查,确定购机者名单和数量,与购机者签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通知书》。
县农机部门积极协调有关供销商及农户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通知书》在指定时间段购机,监督用户与供销商做好机具的交接,要求人机合影的地点必须在购机农户家中,确定专人对机具进行认真核对、登记,县农机局对享受补贴的机具要统一编号,统一配挂标识牌。县农机部门及时对补贴机具进行核对、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实行一机一档,按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和上报。协调财政局拨付资金。由农户把供货与核实表、身份证、行驶证、发票、一本通报送给县局,县局收到核实表后,15个工作日核实机具,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并“人机合影和签字确认”按照“谁核实、谁负责”的要求,对核实过的机具,要在补贴机具供货和核实表上签字、盖章确认。汇总后送交财政局给农户拨付资金。按项目工作要求,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群众监督,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权,公平对待供销商,确保了整个项目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受益。(刘蕊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