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日,有网友爆料:无棣县棣新一路与院前街交叉口西北角交通部门划定的停车位被商家强制使用多辆电动车拉线圈占,而且圈占的时间持续了很久,造成过往办理业务车辆堵塞严重,针对网友爆料情况,小编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拍摄视频及照片,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彻查这种私自圈占停车位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它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根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
公共停车区域属于社会公共资源
商家以任何一种原因私占都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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