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变更的通告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滨州所有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自2017年12月起统一每月23日扣款,考虑到贷款职工的适应程度,还将在25日和月末再进行两次补扣。
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要求,目前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基本完成贷款模式转换工作。届时,滨州所有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自2017年12月起统一每月23日扣款,考虑到贷款职工的适应程度,还将在25日和月末再进行两次补扣。也就是说,只要借款职工在月末前保证还款账户内有足够还款资金,将不会计算逾期,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统一23日扣款后,计息周期也发生了变化。当期还款额存在增减变化,但还款总额保持不变。比如,之前1日还款,统一到23日还款后,计息周期是上月1日至本月23日,应还52(30+23-1)天的利息。
据悉,贷款模式转换工作完成后,下一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推进"双贯标"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积极拓展网上业务,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一个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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