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打黑办副主任、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李登全介绍,今后要突出打击农村黑恶霸痞势力违法犯罪,确保全省农村“两委”换届顺利开展。集中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犯罪,及时坚决打掉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霸痞犯罪团伙,抓获一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霸痞分子,为全省农村“两委”换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把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工作作为主动打击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重要抓手,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措施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查清楚决不放手。
举报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有哪些奖励?
《办法》规定,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重复奖励。
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霸痞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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