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严五清”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 无棣县公安局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整体联动,扎实开展排查梳理、集中清查、严厉打击等各项行动,不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再掀严打整治新高潮,成功抓获6名违法嫌疑人。
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正气!打出了成效!
严打涉毒违法犯罪 拘留2人
无棣县公安局车王派出所在对辖区内有吸毒前科人员摸排梳理时,发现从某、杨某二人近期行为异常,有吸毒嫌疑。遂对其进行进一步排查,经过跟踪守候等一系列工作,于20日下午在辖区内一饭店门口将从某抓获,于22日凌晨5时许,将杨某抓获。到案后,从某、杨某对购买并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3项之规定,对从某行政拘留15日,对杨某行政拘留10日。
严打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拘留3人
11月21日,无棣县公安局信阳派出所民警在突击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杨某在其老院内非法存储“中国红”“菊花炮”等鞭炮98箱。遂立刻对现场拍照取证并对杨某依法传唤。经询问,杨某对自己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杨某行政拘留五日。
2017年11月21日上午,无棣县公安局车王派出所民警依法对辖区内销售烟花爆竹站点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赵某在家中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地雷式鞭炮1752个。民警立即将违法行为人赵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到案后,赵某对其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赵某行政拘留七日。
2017年11月22日上午,无棣县公安局车王派出所民警照例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站点进行检查时,发现村民李某在家中非法储存鞭炮、烟花等爆炸性危险物质,遂立即将违法行为人赵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到案后,李某对其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李某行政拘留七日。
严打阻碍执行职务 拘留1人
11月20日,无棣县公安局依法处罚一名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吴某。
2017年11月20日20时许,佘家派出所在辖区内巡逻,在对可疑车辆进行检查时,吴某不配合工作,殴打执勤民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吴某行政拘留七日。
扬正气、压邪气
持续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犯罪
无棣警方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