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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异议服务指南

2017-11-15 15:47:13 作者:1660130532 来源:无棣县房产行政管理局 浏览次数: 评论 0

(一)提交材料:1、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房屋属于共有的,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房屋(单独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房屋属于共有的,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房屋(单独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有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证明房屋异议的书面材料:异议期间,异议申请人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异议申请人或者房屋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持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相应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注销异议。

(二)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窗口交易窗口审核

(三)服务时限:1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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