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民县的马女士给新疆老家的亲戚邮寄了一个价值1000元的成品十字绣,结果邮件中途不翼而飞。马女士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却被告知只能赔偿邮寄费的三倍金额36元。无法接受的马女士便投诉到了惠民县消费者协会。
原来,马女士在惠民某快递公司邮寄价值1000元的成品十字绣一个,数日后收件人也未收到,经查询显示邮件于惠民县某快递公司收件后开始发货,到了某中转站之后就没有了物流信息,邮件竟然莫名其妙地丢失了。马女士要求快递公司赔偿,结果快递公司以马女士未对邮寄物品进行保价为由,只承诺赔偿邮寄费的三倍金额。邮寄费是12元,因此只能赔偿马女士36元钱,马女士对此无法理解,也不能接受,无奈之下便投诉到了惠民县消费者协会。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多次与快递公司负责人张某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张某认识到公司的工作失误,在与上级领导沟通后同意联合邮件丢失的中转站给予马女士1000元现金赔偿。马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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