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1日06时许,沾化县交警大队接到一报警电话称“在城区西外环路口处,三车相撞,车损严重,无人受伤。”
据了解,接到报警电话后办案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办案民警及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过勘察及询问当事人得知,凌晨5时53分许,东西方向正是绿灯,东西方向行驶的车辆正常行驶,不想还距离红灯5秒时,一辆轿车突然由北向南闯红灯,瞬间三辆车撞在一起,幸亏当时速度都较慢,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闯红灯驾驶员吴某说“当时看着路口两侧没有看到车,抱着侥幸心理就能过去,没想到刚走到路口中间时就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小型轿车闯红灯导致此次事故,办案民警当场给予责任认定,小型轿车承担全部责任,三方当事人对责任无异议。
[错误报告]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浏览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