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棣在全市率先推出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每年拿出6个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名额,用于征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激发起了大学毕业生戍边卫国的积极性。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提高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的综合素质,今年征兵伊始,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无棣县制定出台了《关于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该县普通专科以上学历报名应征入伍人员,经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考试,达到事业单位用人标准的,由兵役机关组织征兵体检、政审合格后批准入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其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退伍后按程序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征集对象范围为派遣期内、无棣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未婚毕业生,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4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自2011年起,该县每年拿出6个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名额,用于征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同时规定,征集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经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且政审公示合格的,由县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的高等院校入伍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1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事业单位用人协议和退伍证分别到兵役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到,在报到后3个月内,由编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由于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的普通高等院校入伍大学生因违纪而空出的事业单位名额,将由参加征集考试的退伍大学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的高等院校入伍大学生退伍安置时进行档案考核,按照档案考核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通讯员 高士东 苏银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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