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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无棣电话号码无棣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商标广告科工作职责:

 

一、商标管理
  1、负责全县商标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商标,管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负责全县注册商标的验证工作,指定印制商标单位和印制烟草制品商标单位,对全县商标印制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指导本系统办理商标案件工作,指导商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负责商标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2、依法查处全县发生的重大、复杂的商标违法案件;指导并组织全县商标印制管理工作,对承印烟草制品和人用药品商标的印制企业进行监督;指导并组织全县商标验证工作,规范注册商标使用行为;指导并组织全县对商标使用许可行为的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全县对未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工作;组织商标法律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培训和普及工作;负责商标问题的调研、商标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及建立商标管理档案工作;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广告管理
  研究制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负责申报县属广告经营单位及中外合资、合作广告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违法广告,指导本系统广告管理工作和全县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1)广告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广告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广告经营单位审批程序及档案管理; 指导全县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工作,承办县属广告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核)销及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工作;受理中外合资、合作广告经营单位的登记申请,审查申报材料并向滨州市工商局核转。
  (2)广告案件查处:指导全县广告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办案程序,总结推广各地的执法办案经验;督办上级交办的广告案件;查处县属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违法行为。
  (3)日常监管工作:受理药品、医疗、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广告备案;指导全县广告审查、监督工作,受理违法广告举报和广告法规及登记管理业务咨询;组织广告经营单位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 联系单位:商标广告科
? 责任人:   李智峰
? 联系人:  李智峰
? 联系电话: (0543)—6327557

商标管理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的商标办案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的商标违法案件。
  (二)指导并组织辖区内的商标印制管理工作,承担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考核工作,对承印烟草制品和人用药品商标的印制企业进行审批发证(对申请印制烟草制品和人用药品商标资格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转报的申请书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印制商标单位证书》,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书件并说明理由)。
  (三)承担驰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商标代理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印制管理办法》、《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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