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办法》出台后,建设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按照建设部的相关规定,从2012年起,没有房屋登记官资格的,将不允许从事审核性质的房屋登记工作。为此,县房管局严格实施房屋登记员制度,积极落实房屋登记人员全员培训、全员考核工作。截至目前,已有5名工作人员顺利通过首批房屋登记审核人员确认。在今年登记官培训考核工作中,县房管局派出17人参加了培训,参训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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