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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18-2019年度冬季取暖费的通知

2018-10-27 17:02:29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无棣县鑫馨供热有限公司

关于收取2018-2019年度冬季取暖费的通知

无棣县鑫馨供热有限公司

关于收取2018-2019年度冬季取暖费的通知

城区各单位、各物业公司:

为保障供暖秩序,保护用户权益,进一步做好我县供暖工作,现将2018—2019年度供暖缴费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暖时间

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20日。

二、收费管理

1、缴费标准:本年度取暖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居民建筑23元/平方米;非居民(商用及办公)建筑27元/平方米。

2、交费时间:2018年10月15日-11月15日。

3、缴费方式:

个人缴纳:

1、个人缴纳者可自行交至供热公司收费大厅;也可至银行按本通知列出账户缴费。

2、银行交费用户需将银行回执单(标明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交至供热公司收费大厅换取正式收费票据。

3、持供热缴费卡用户可到农行或农商银行自助缴费,也可用掌上银行进行缴费。

物业代收:

物业代收取暖费的单位、小区,用户可将取暖费交至物业或物业指定供热公司专用账户,交至供热公司专用账户的,须将银行回执单(标注姓名、楼号、室号、联系方式)交回物业,由物业统一交入供热公司收费大厅。

收费大厅地址:青坡沟以南,205国道东侧,卢斯得南邻。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15日前结清取暖费,逾期未缴纳者,我公司将不予供暖。

2、若发现用户有以下行为,我公司将立即停止为其供热:

①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换热装置等设施设置;

②未经我公司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改变用热性质;

③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的行为;

④私放热水等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3、供暖用水为我公司直供的工业循环水,已经过多次药物处理,请业主不要误用,以免造成对身体及家庭用品、设施的损害。

4、为维护正常的供热秩序,确保供热安全,我公司将开展热用户供热设施检查和回访服务等活动,各单位、物业公司及热用户应积极配合检查。对拒不配合检查者,我公司有权停止为其供热。

以上事项希望各单位、物业公司及广大热用户积极配合。

我公司将竭诚为广大热用户提供良好的供热服务,与大家一起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用热环境。  

缴费咨询电话:0543-5078255

银行户名:无棣县鑫馨供热有限公司

邮储银行账号:937005010006225678

农商银行账号:9130113500142050003793

农业银行账号:15-724901040023461

齐商银行账号:801116301421000147

工商银行账号:1613003119200119218

建设银行账号:37001838208050149996

东营银行账号:812170501421003038

中国银行账号:226021260352

无棣县鑫馨供热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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