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解决养老问题迫在眉睫
2013-10-11 17:10:10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滨州日报讯 市委书记张光峰批示,“面对当前全市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来认识和谋划,既要将其作为一项事业,又要作为一项产业,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强化创新,注重实效,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统计资料显示,1982年,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只有4.91%,与1953年相比变化不大;2000年,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标志着中国已经进入老年型人口国家行列;到2012年底,民政部发布的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4亿人,占总人口的14.3%。人口老龄化呈现“跨越式”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据权威部门测算,这个数字到2025年将突破3亿人。
截止到2013年6底,滨州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65.64万人,占总人口的17.22%,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且每年以5%的速度递增,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应对老龄化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迫在眉睫。
全市每年配套1000万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养老问题予以高度重视。今年8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确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从2013年至2015年,山东省政府计划每年拿出10亿元用于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每年划拨6000亩土地指标用于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而在滨州市,每年有1000万元配套专项资金,县(区)财政也将配套财政专项资金,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予以补助。各级政府重视程度及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据悉,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大力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下一步将按照 “12366”总体思路将社会养老工作进行重点推动,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以上,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占到各类养老床位总量的30%以上,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2张以上,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覆盖全市城乡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护理员全员持证上岗;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高龄津贴等制度不断完善,并探索建立老年护理补贴、护理保险制度。
滨州市养老市场还处于“沉睡”阶段,有待进一步开发
当前,滨州市共有养老床位15967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4张,远未达到严峻的老龄形势对床位的需求,且多数养老机构规模较小、档次较低,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滨州市老年消费市场开发仍处于初级阶段,养老服务产品的供给不足、比重偏低、质量不高,养老产业尚处于“沉睡”阶段,很多商机有待开发。
通过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可知,养老正在突破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形成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并存的局面,出现了异地养老、以房养老、“侯鸟式”养老以及生态养老等创新模式。例如,国务院刚刚出台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金融养老方式,在国外较为普遍,在国内还刚刚起步。这次《意见》以试点形式写了进来,应该讲这对于老年人、对于保险公司都是利好消息,如果试点成功的话,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
“养老产业具有产业链长、涉及领域广等特点,并对上下游产业具有带动效应,老龄人口的增多拉动老龄人群的服务需求增长,比如对医疗卫生、休闲保健、托管托养、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信息咨询等服务需求。”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解决当前养老服务业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政府保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通过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推行养医结合模式、打造养老产业集群等方式,来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另外,省、市、县(区)相关政策的出台将为养老行业带来财政补贴及土地、税费等方面的优惠,一方面有利于减轻企业前期投入成本和压力;另一方面也为养老行业优先发展项目或提供服务指明了方向,有利于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发展。由此可见,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养老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滨州市对养老机构有何优惠政策
对养老机构分类补助,市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新建,每床10000元;改造和租赁用房,每床4500元;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每人每年540元、900元和1080元;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最低每处100万元;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一、二、三类建筑面积最低每处补助25万元、20万元、15万元;农村幸福院,最低每处6万元;县区也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对以上政策进行相应配套。另外,滨州市还将出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明确相关服务内容和补助标准,对建设用地连续三年安排养老机构建设专项用地指标,并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
农村留守老人如何养老
与城区相比,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更加匮乏,养老服务需求更加迫切。除供养五保户的敬老院外,从今年8月份开始,农村留守老人特别是独居、空巢、高龄老人有了好去处。到“十二五”末,全市将建成近300处农村幸福院,基本实现日间照料等服务覆盖半数以上农村社区。农村幸福院是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院。
80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如何规定
省民政厅下发《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向8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分别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200元、300元。近期,滨州市将研究制定相应方案对政策进行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