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首例酒驾的哥被行政拘留
2011-10-11 08:10:32 作者:张卫健 来源:齐鲁晚报 浏览次数:235 评论 0 条
刘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这也是滨州查处的首例的哥酒驾案。
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庆棣 新朋) 9月30日下午,无棣县出租车司机刘某饮酒后驾驶出租车上路被执勤民警抓个正着,这是滨州首例的哥酒驾案。司机刘某。
9月30日下午2时许,无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棣新一路与塔影街路口处执勤时,一辆出租车看到交警后急忙掉头,民警立即将出租车拦截,驾驶员下车后,车内传来浓重酒气。民警对驾驶员刘某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经查,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随即又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同样为64mg/100ml。
据了解,刘某是无棣县车王镇刘家邢王村人。据刘某交代,当天中午他和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两杯啤酒,被民警查处时正准备驾车回家休息,认为交警很少查出租车司机酒驾,侥幸上路没想到被查。
刘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这也是滨州查处的首例的哥酒驾案。
0
顶一下0
踩一下
顶一下0
踩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