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
2013-10-10 09:02:03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为进一步丰富人民监督员监督内容、拓宽监督渠道,9月27日,无棣县检察院邀请王照勇、支洪波等人民监督员旁听了5起危险驾驶案的庭审。
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
鲁法网讯(通讯员林学华 信德建)为进一步丰富人民监督员监督内容、拓宽监督渠道,9月27日,无棣县检察院邀请王照勇、支洪波等人民监督员旁听了5起危险驾驶案的庭审。
鲁法网讯(通讯员林学华 信德建)为进一步丰富人民监督员监督内容、拓宽监督渠道,9月27日,无棣县检察院邀请王照勇、支洪波等人民监督员旁听了5起危险驾驶案的庭审。
依据修改后刑诉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当天审理的5起危险驾驶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时各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亦无异议,公诉人及时建议法庭对案件合并审理。庭审中,公诉人分别对5名被告人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行为的证据进行了出示及说明,并发表了量刑建议。最后,公诉人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酒后驾驶的危害发表了入情入理的公诉意见,警示教育驾驶人遵规遵纪驾驶,深刻吸取教训,做到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5名被告人也一致表示,今后一定牢记教训,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行为。
庭审结束后,几位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无棣县检察院公诉人庭前准备工作充分细致,庭审中形象仪表良好、指控有力,适用法律准确、论证严谨,法制宣传效果好,通过富有说理性的公诉意见书给被告人和所有旁听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制教育课和警示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