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被拐妇女儿童或追刑责
2013-09-28 15:15:21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买被拐妇女儿童或追刑责 相关司法解释研究中
买被拐妇女儿童或追刑责 相关司法解释研究中
据新华社电公安部昨天通报,近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河南、云南等11省区警方同步开展行动,成功摧毁一特大拐卖儿童犯罪网络,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301名,解救被拐卖儿童92名、被拐妇女2名。公安部表示,将研究出台司法解释,在严惩拐卖犯罪分子的同时,依法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河南郑州警方在侦查一起拐卖儿童案件时,发现贺某某等多人长期在云南、河南、河北等地实施拐卖儿童犯罪。郑州警方在深入侦查中,发现一个涉及河南、云南、四川、山东、广西等多省份有组织贩卖儿童的特大犯罪网络。
案情上报后,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警方查明该犯罪网络组织分工明确,上下线运作独立,作案手段隐蔽,“上线”在云南文山、昭通、四川凉山等地拐骗、收购儿童,由专门“送货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自驾车将被拐儿童送到指定省区,最后交由“下线”进行转卖。
9月11日,公安部指挥河南、云南、四川、山东、广西等11省区警方同步开展抓捕解救行动,成功摧毁该特大拐卖犯罪网络。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买方市场需求旺盛等问题,公安部正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执行好刑法第241条规定,加大对收买被拐卖儿童、妇女行为的打击力度研究出台司法解释,在严惩拐卖犯罪分子的同时,依法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并多策并举集中整治买方市场;对出卖亲生子女的,也将依法严惩,坚决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