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借力妥处纠纷促和谐
2013-09-24 13:48:45 作者:齐鲁晚报@新无棣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原告西门通行的道路用杂物堵死,后经村委、乡镇多次调解均未能化解双方矛盾,甚至引发了肢体冲突。
法院借力妥处纠纷促和谐
8月5日,刘某甲因相邻通行纠纷到无棣法院起诉刘某乙。原被告系邻居,双方自2012年发生纠纷,虽经经派出所调解,但结怨已深。被告将原告西门通行的道路用杂物堵死,后经村委、乡镇多次调解均未能化解双方矛盾,甚至引发了肢体冲突。承办法官考虑到邻里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更容易导致矛盾突发,如果简单判决结案,不但不能修复邻里关系,而且不利于执行,甚至有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承办法官立即赶赴现场实地勘察,了解情况,寻找调解突破口。经过三次开庭调解,双方仍有抵触情绪。
9月9日,承办法官邀请了一名该院聘任的道德调解员——“全国十佳孝贤”郭香参与调解,同时也邀请了该村村委会成员协助调解,从情理法等方面分析案件的利害关系。经过一下午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当场主动拆除了堵路的杂物,也打开了双方当事人心结。
这是该院自3月份至今借助道德调解员力量成功化解的第35起纠纷。该院严格选聘了12名德高望重、处事公道、具有一定纠纷处理工作经验和法律知识的道德模范、乡村长者及相关专业领域的人员作为道德调解员,他们用人情和大义,凭借自身的声誉、人格、亲和力等无形力量来调处矛盾纠纷,主要调解或参与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民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实践证明,该院借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当事人、法院和社会利益三方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