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取暖费滞纳两年成8000
2012-09-19 08:54:55 作者:见内容 来源:齐鲁晚报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家住济宁城区润景园小区的祝女士称,2010年冬天她家用了暖气但未及时缴纳供暖费,本来暖气费只有1500元,而如今滞纳金就已经达到6500多元,这让她难以承受。而类似的情况她所在的小区还有20多户。
家住济宁城区润景园小区的祝女士称,2010年冬天她家用了暖气但未及时缴纳供暖费,本来暖气费只有1500元,而如今滞纳金就已经达到6500多元,这让她难以承受。而类似的情况她所在的小区还有20多户。
□记者调查
用户:
小区28户居民
每家欠六七千
祝女士告诉记者,2010年的5月份,她在润景园小区购买了一套70多平方的房子,并交了4400块钱的暖气开户费。“一平方21元的供暖费,70多平方就要交1500多块钱。家里刚买了房子,当时比较困难就想着不用暖气了。”祝女士说,当时她并不知道热电公司规定不用暖气需要报停,只是简单地认为不交暖气费会自动停暖,结果当年暖气没停,到了去年冬天她家的暖气才被停了。
祝女士说,她没有见过热电公司张贴欠费单或催款单之类的通知,所以一直不知道自己欠着暖气滞纳金。今年9月初她才听邻居说起滞纳金的事情,于是到负责她所在小区供热的东郊热电厂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自家暖气费的情况。工作人员告诉祝女士,她家自2010年没有缴纳暖气费至今,滞纳金已累计欠下了6500多元,如果今年再想开通暖气,必须按规定缴纳所欠暖气费和滞纳金。想要再开通暖气需先补交8000多元,祝女士表示这难以让她接受。祝女士说,她后来打听得知,她所在的小区像她这种情况的还有27户,都欠了六七千元的滞纳金。
热电厂:
滞纳金没有上限
有的已到两万元
对于高额滞纳金,济宁市东郊热电厂第一供热所的胡站长说,用户因未及时缴纳供暖费用而产生滞纳金的情况不在少数,有的用户所欠滞纳金甚至高达两万多元。
胡站长说,“每年的9月30日之前我们都会接受想停暖的市民前来办理报停业务。如果不报停,我们只能视其为接受供暖服务,便从开始供暖的11月16号起收取滞纳金。”
胡站长说,热电公司会向每一个开通暖气的家庭发放《供热服务手册》,其中在缴费须知中明确告知:对于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用的供热企业有权实行限供、缓供、停供或者依照法律程序追讨欠费,并加收每天5‰的滞纳金,滞纳金没有上限。
主管部门:
政策已经过时
正在准备叫停
“这么高的滞纳金是不合理的。”济宁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的张科长对此肯定地说,“济宁集中供暖目前执行的政策是1994年出台的《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这个政策已经不符合现在的社会形势。”据张科长介绍,当初享受集中供暖的市民居住的多是单位宿舍,暖费由单位来交。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仍实行1994年的政策必然会产生较多的问题和矛盾,今年济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建委为此制定了一套新的政策,目前已经走完听证程序,下一步将进行政府报批。“在新的办法中,收取滞纳金的做法将被叫停。”
□记者调查
用户:
小区28户居民
每家欠六七千
祝女士告诉记者,2010年的5月份,她在润景园小区购买了一套70多平方的房子,并交了4400块钱的暖气开户费。“一平方21元的供暖费,70多平方就要交1500多块钱。家里刚买了房子,当时比较困难就想着不用暖气了。”祝女士说,当时她并不知道热电公司规定不用暖气需要报停,只是简单地认为不交暖气费会自动停暖,结果当年暖气没停,到了去年冬天她家的暖气才被停了。
祝女士说,她没有见过热电公司张贴欠费单或催款单之类的通知,所以一直不知道自己欠着暖气滞纳金。今年9月初她才听邻居说起滞纳金的事情,于是到负责她所在小区供热的东郊热电厂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自家暖气费的情况。工作人员告诉祝女士,她家自2010年没有缴纳暖气费至今,滞纳金已累计欠下了6500多元,如果今年再想开通暖气,必须按规定缴纳所欠暖气费和滞纳金。想要再开通暖气需先补交8000多元,祝女士表示这难以让她接受。祝女士说,她后来打听得知,她所在的小区像她这种情况的还有27户,都欠了六七千元的滞纳金。
热电厂:
滞纳金没有上限
有的已到两万元
对于高额滞纳金,济宁市东郊热电厂第一供热所的胡站长说,用户因未及时缴纳供暖费用而产生滞纳金的情况不在少数,有的用户所欠滞纳金甚至高达两万多元。
胡站长说,“每年的9月30日之前我们都会接受想停暖的市民前来办理报停业务。如果不报停,我们只能视其为接受供暖服务,便从开始供暖的11月16号起收取滞纳金。”
胡站长说,热电公司会向每一个开通暖气的家庭发放《供热服务手册》,其中在缴费须知中明确告知:对于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用的供热企业有权实行限供、缓供、停供或者依照法律程序追讨欠费,并加收每天5‰的滞纳金,滞纳金没有上限。
主管部门:
政策已经过时
正在准备叫停
“这么高的滞纳金是不合理的。”济宁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的张科长对此肯定地说,“济宁集中供暖目前执行的政策是1994年出台的《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这个政策已经不符合现在的社会形势。”据张科长介绍,当初享受集中供暖的市民居住的多是单位宿舍,暖费由单位来交。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仍实行1994年的政策必然会产生较多的问题和矛盾,今年济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建委为此制定了一套新的政策,目前已经走完听证程序,下一步将进行政府报批。“在新的办法中,收取滞纳金的做法将被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