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在无棣某游泳场所划破脚
2011-09-04 07:20:11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滨州日报无棣讯 暑假以来,一些游泳场所开设的儿童游泳培训班,广受欢迎。然而,由于一些游泳场所疏于管理,导致消费纠纷不断,消费者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事件屡有发生。无棣县消费者协会近期就受理了一件因儿童在
滨州日报无棣讯 暑假以来,一些游泳场所开设的儿童游泳培训班,广受欢迎。然而,由于一些游泳场所疏于管理,导致消费纠纷不断,消费者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事件屡有发生。无棣县消费者协会近期就受理了一件因儿童在游泳场所划破脚而引发的消费纠纷。
7月31日,张女士带着9岁的女儿到无棣某游泳馆学习游泳,并花400元钱给孩子办理了为期10天的游泳班会员卡。可谁曾想其女儿当天在游泳池内学习游泳时被池内的玻璃将脚划破受伤流血,而游泳馆内并无相关的警示标志。经医院医生诊断,孩子左脚割伤,为此张女士共花去医药费150元。孩子脚伤痊愈后,张女士与经营者交涉,要求退还400元学费,赔偿医药费150元、打车费30元,但经营者却以孩子以后可以继续来学游泳为由拒绝退学费及进行赔偿。
拆招:
我国对游泳池的建设有明确规定,其中在安全管理条例中就有:泳池内必须设有安全标志和救生器材,游泳池内要确保无杂物、无飘浮物,按要求对水池进行消毒等。
本案例中该游泳馆没有警示标志,且没有对泳池内的玻璃进行及时清理,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应当承担责任。最终,经营者一次性赔偿张女士各项损失500元。
(通讯员 王相花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