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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石泉一官员以助学贷款为由 骗女大学生开房

2012-08-24 10:21:46 作者:田德政 来源:华裔网 浏览次数: 评论 0



    本报安康讯 (记者 田德政) 8月22日,有网帖反映称:“石泉县一新录取女大学生,因家里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听说国家有助学贷款,便找到有关部门某领导;该领导以愿意帮助贷款为名,将女大学生带到宾馆,进门

    本报安康讯 (记者 田德政) 8月22日,有网帖反映称:“石泉县一新录取女大学生,因家里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听说国家有助学贷款,便找到有关部门某领导;该领导以愿意帮助贷款为名,将女大学生带到宾馆,进门便对该女生动起手脚。”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网帖所反映的石泉县新华宾馆。宾馆前台一服务人员称,21日下午,确实有一个姓陈的男子来宾馆开了一个4小时的钟点房,后来公安局来宾馆进行了问询,详细情况正在调查。随即,石泉县公安局证实,刑警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并称县纪委也在着手处理此事。

  据石泉有关部门昨介绍,8月21日17时45分,石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一女子为请某部门领导帮其办事,被叫至宾馆遭受不正当举动。”经查,被举报领导系石泉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合疗办主任陈某。他对多次找他办理计划生育双女户奖励和扶贫救助金的同乡女子以商定相关事宜为由,将该女子电话叫到县城新华宾馆开设的钟点房内,多次对该女子抚肩、拉手,该女子拒绝并随即离开了房间。随后,陈某又打电话叫来与其有婚外情关系的女子,在房间与其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依据事实,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陈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有严重违纪行为。

  对于涉事女子是不是“新录取女大学生”的问题,有关方面并没有给予证实,但有知情人透露,“网帖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据悉,8月22日,石泉县纪委监察局经调查核实后,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撤销了该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合疗办主任陈某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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