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网站那就是纯粹的盗版。被微软一告,想不死都难
2009-08-23 01:37:18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杀"番茄"儆"盗版(图片来自互联网)
番茄花园案20日上午一审宣判,洪磊被判三年半,并罚款100万元人民币,其他涉案人员也被判刑及罚款。网友们对此表示,“番茄花园的问题在于,他不该把一个交流性的论坛,搞成一个商业网站。论坛里可以叫用户个人交流,而商业网站那就是纯粹的盗版,被微软一告,想不死都难。”俗话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下面就看看本周网友的妙语热评吧:
网友A:因为番茄花园我们用上了免费XP,打击了微软垄断,这样一群伟人被冠以罪人称号,难道每人都要拿出那微薄的工资去购买垄断产品才是正确的?就像房价一样,若是有盗版房价,我一定第一个买,因为完全不符合国情啊。
网友B:不因为它的行为而鄙视,也不因为它的贡献而欢呼,只为用过它的作品而留下足迹——用过的人飘过。
网友C:微软这个公司,一方面借助盗版称霸操作系统市场,反过来又借打击盗版名义盘剥消费者,而番茄只不过是它的一个牺牲品
网友D: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就不会判刑甚至都不算违法。
网友E:都是技术高手,没有有效的规避法律,可惜了!
网友“eliangsang”:其实这个打击不打击。。全看微软心情。。之前微软为了培养中国用户的使用习惯,对XP盗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琢磨着羊够肥了,该杀了。。就在羊群中挑了只最肥的,那就是番茄花园。。番茄花园的问题在于,他不该把一个交流性的论坛,搞成一个商业网站。。论坛里可以叫用户个人交流,而商业网站那就是纯粹的盗版。。被微软一告,想不死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