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街道卫生院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部报销
2012-08-05 23:28:52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从8月1日起,只需自付200元的“门槛费”,无棣县39.3万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全县11处乡镇(街道)卫生院住院都能享受“全报销”政策。王明兰是无棣县享受“全报销”制度的第一人。
7月30日,无棣县召开参合(保)城乡居民卫生院住院全报销动员大会,宣布了这一迈向“免费医疗”的好消息。据初步测算,“全报销”全年可减轻群众医疗负担1350多万元。这是近年来该县继推行校车城乡全覆盖、关爱五保老人三年集中行动、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后,实施的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又一重大民生工程,是该县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在全省是第一家,将极大地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标志着该县初步进入了“免费医疗”时代。
据悉,无棣县在经过详尽的费用测算和可行性分析后,决定从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利用5个月的时间,在乡镇卫生院试运行“全报销”制度,主要内容是:参合参保城乡居民在乡镇街道卫生院住院,缴纳200元的起付线后,基本医疗费用全部报销。主要措施是:“一调双控”。“一调”,即调整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起付线、报销比例。新农合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由现行的150元、80%分别调整为200元、10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由现行的500元、70%分别调整为200元、100%。“双控”,就是既控制乡镇卫生院次均费用、总体费用和单病种费用,又控制县内其它医疗机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试运行期为8月1日至12月31日。参合参保城乡居民在卫生院住院期间,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药物费、一般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普通床位费等基本医疗费用全部报销。这项制度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县充分发挥1.38亿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强的优势,从解决当前各级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存在的小病大看、开大处方等过度医疗问题入手,实行“双控”措施,通过科学合理使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报销”后新增费用基本由两项基金解决,不增加财政负担,达到了财政不背包袱、群众医疗负担减轻、医院适当盈利、基金保障能力提高的“多赢”。该县卫生局与各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从次均费用、单病种费用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各医疗机构实施严格的监管。(王秀丽 孙长洪 张树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