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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无棣通知公告2011年度无棣县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级审计部门安排,县审计局制定的《2011年度无棣县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2011年度无棣县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县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2011年度无棣县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一、财政收支审计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围绕“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以维护政府预算的统一完整、推进深化财政改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促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组织对201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财政政策贯彻执行、收支预算执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部门预算细化、专项资金项目设置和分配管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分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情况。通过审计揭露预算执行、预算资金分配使用和公共财政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从政策、体制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同时,在审计县财政局、地税局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审计,对县民政局、油区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农业局等部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年初预算、追加预算的执行情况、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支出预算执行、资金结余、执行政府采购、账户设置和管理以及其它严重违规违法问题情况。审计结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二)地税系统审计。以完善征管制度、提高征管质量为目标,在市审计局的统一组织下,以县审计局为主,组织精干力量,对县地税系统2010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以地税部门履行征管职责为主线,选择部分重点企业进行延伸审计,关注当前税收征管机制改革情况,检查和揭示地税部门执行税收政策是否严格,税收征管是否规范,管理机制是否完善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进深化征管机制改革,严格依法治税,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审计结果于4月20日前上报市审计局,审计结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三)乡镇(街道)财政决算审计。以维护财经秩序、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目标,组织对碣石山镇2010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重点检查揭露是否存在擅自制定减、免、缓、先征后返税费政策等问题,隐瞒截留、漏征少征各项预算收入,采用技术手段违规虚增收入问题,以及违规分配使用预算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以及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重点对乡镇组织的各项收入的真实性和各项专项支出进行审计,促进乡镇规范管理。审计结果1015日上报市审计局。

  二、民生资金(项目)审计

  (四)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以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促进养老保险体系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我县2010年至20116月底的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审计调查。具体审计工作按照审计署及省、市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方案执行。同时,对今年试点推行的新农保基金适时进行审计调查。

  (五)县城公交运行绩效审计调查。以促进公共管理部门经济有效地利用公共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绩效管理水平为目标,对县城公交运营以来政府投入资金运用、管理情况,以及实现效果效益、管理服务水平、资产管理状况等运行情况进行绩效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对现行县城公交运行状况进行剖析,揭露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违法违规问题,从政策、体制、机制等宏观层面提出可操作性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推动县城公交规划、组织管理等决策的科学化。9月份开始审计调查,11月底前向县政府提交专题绩效审计报告。

  (六)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审计。以摸清县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促进相关涉农政策的落实,提高投资效益,维持农民利益为目标,对2008年至2011630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揭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7月下旬开始审计,1015日前上报市审计局,并向县政府提交专题审计报告。

  三、政府投资审计

  (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金)交管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促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金)政策落实,保证资金(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维护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我县2008年至2011年1031日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金)的交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通过调查,全面掌握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模,揭示在征集、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金)管理水平。审计调查开始时间待市审计局工作方案确定后再定,2012年 3月底前向市审计局和县政府提交审计调查报告。

  (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在市审计局的统一组织下,继续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及校舍排查鉴定等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分别于6月10日和1210日前报市审计局。

  (九)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项目情况跟踪审计调查。在市审计局的统一组织下,继续对我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重点调查年度建设计划的完成,土地(尤其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资金等各项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建设项目管理与建设手续办理,实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效益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调查,掌握全县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基本情况,揭露规划编制、政策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科学规划、规范运作,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目标的顺利实现。审计调查结果按要求及时上报市审计局。

  (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审计调查。在市审计局的统一组织下,对中央扩内需、保增长新增投资项目、省扩内需重点建设项目调控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住房和危房改造等有关项目、资金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对涉及上述项目依据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09〕16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09〕22号)、省审计厅《关于在建设项目审计中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审投发〔2009〕61)等,重点围绕工程建设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质量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审计。审计结果11月底前上报市审计局,同时报县政府。

  (十一)县属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围绕我县重点工程,继续组织对新城区道路改扩建工程、县经济开发区道路、三木大桥、汽车客运总站、蔡河路及棣州大街东延工程实施跟踪审计;对县政务中心、文化中心、县中医院、职业中专二期等重点建设工程组织竣工决算审计。通过审计,提出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的意见建议,帮助项目管理单位堵塞漏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项目操作行为,确保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安全有效。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十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15日前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分别完成对县民政局、县油区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局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年内,完成对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安监局、县招商局、西港经济园区等单位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县供销合作联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5个行政事业单位责任人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县委安排,随时完成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五、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十三)水利资金审计调查。以加强水利资金的监督管理,厉行节约避免损失浪费,促进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目标,在市审计局的统一组织下,对2010年度全县水利资金进行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摸清专项资金的底数及其构成和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重点揭露和查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对有关部门或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720日前向市审计局和县政府提交审计调查报告。

  (十四)抗旱救灾款物专项审计。在市审计局的统一组织下,对财政、农业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抗旱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抗旱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摸清抗旱专项资金的总体规模、构成及其分配和使用情况;揭露和查处抗旱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对抗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促使加强对抗旱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计结果按照全省抗旱救灾资金物资专项审计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报市审计局,同时报县政府。

  (十五)教育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在市审计局的统一组织下,对全县教育系统2008年至201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教育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通过对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及相关项目单位的审计调查,摸清全县2008年至2010年度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教育费附加投入现状,分析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使用对我县中小学基础教育的保障作用,揭露和查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审计结果915日前报市审计局和县政府。

  六、企业审计

  (十六)工会经费审计。以切实保障工会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目标,选择全县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提取、上缴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重点揭露是否存在未及时足额提取、上缴工会经费,将提取的工会经费挪作他用等问题,以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工会经费收缴行为。审计结果于7月底前报市审计局和县政府。

  (十七)民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滨州市民营企业审计监督暂行办法》(滨政发〔2007〕88号)有关规定,对山东万德酒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缴纳各项税收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取得管理使用以及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等进行审计。关注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缴纳税款的完整性以及有关经济行为的合法性,严肃查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及偷税漏税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坚持“一审二帮三促”原则,严肃查处影响企业发展的“三乱”行为。审计结果于10月20日前报市审计局和县政府

  七、党政领导交办审计事项

(十八)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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