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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找小三 落得个净身出户

2012-04-24 07:10:39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鲁中晨报全媒体记者 刘萍通讯员 田莹 丁北北 报道
    晨报滨州讯 上门女婿在外开货车挣钱,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于是花钱阔绰并在外养了“小三”,同时还大胆与“小三”同居。阳信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因丈夫出轨要

鲁中晨报全媒体记者 刘萍通讯员 田莹 丁北北 报道
    晨报滨州讯 上门女婿在外开货车挣钱,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于是花钱阔绰并在外养了“小三”,同时还大胆与“小三”同居。阳信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因丈夫出轨要求离婚分割财产的案件,判决离婚,上门女婿因是过错方,剥夺了他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原告黄某家中共有姐妹4个,她是老小,为了更方便照顾父母,决心在娘家招婿,被告刘某因家里兄弟众多,父母年迈无力为其建房娶妻,经媒人介绍,来到了黄某家中当起了上门女婿。结婚后两人感情很好,很快便有了两个可爱的女儿,日子虽清苦但也不失温馨。为了把日子过得更好,小俩口于2010年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大型货车,跑起了运输,生意做得红火,日子也越来越好。可好景不长,丈夫刘某手里阔绰了,竟在外面包养了“小三”,嚣张的“小三”频频向黄某发起挑衅,说黄某人老珠黄,不如赶紧和刘某离婚,此时一直被蒙在鼓里的黄某如晴天霹雳,对丈夫是又恨又气,质问之下,两人越闹越凶,刘某摔门离开和第三者住在一起。无奈之下的黄某,2012年2月16日将刘某告上了法庭。
    经审理查明,黄某、刘某二人有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大货车,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便成了难题,为了保护婚姻上的无过错方,办案法官找到被告刘某,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讲明白作为婚姻的过错方就应该少分财产,在法律上也是支持的,毕竟是刘某对婚姻的不忠诚造成了家庭的破碎,是过错方。
    3月9日,经法院调解,最终刘某放弃分割共同财产,货车归黄某所有,至此这起离婚案件也以调解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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