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 :济南一诈骗团伙轻松骗了20万
2013-03-23 15:00:52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近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3月15日,宋某、孟某、焦某等11名被害人到滨城区人民法院领取退赔款。
2011年以来,汤某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化名刘某,声称他是济南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近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3月15日,宋某、孟某、焦某等11名被害人到滨城区人民法院领取退赔款。
2011年以来,汤某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化名刘某,声称他是济南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并事先通过其他公司发布虚假的济南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料和绝热用聚乙烯挤塑板样品,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诈骗11次,骗取宋某、孟某、焦某等11人现金208200元。
焦某在烟台经营一家管道保温有限公司,2012年4月14日,汤某以向焦某出售绝热用聚乙烯挤塑板收取定金及预付货款为由,骗取焦某现金45000元。焦某说:“我和妻子是昨天赶到滨州的,很感谢滨城区人民法院为我们追后这笔赔偿金”。焦某告诉记者,去年3月份,他们公司对外签订了一份外墙保温用挤塑板的订单。焦某经朋友介绍,得知济南有一家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挤塑板,价格还比较低廉,焦某在网络上查询的时候,发现济南这家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做了大量的网站,也就相信了这家公司。焦某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济南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的经理刘某,刘某还把他们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资料传给焦某看。焦某看过资料后对刘某更加的信任,于是在3月30日草签了合同,约定一车一付款,刘某允诺钱打到他提供的账户后会在三日内将货发送到焦某所在的烟台工地。焦某说,期间由于他的工期拖延没能及时打款,到了4月6日,刘某发短信通知他产品降价了。焦某由于工程进度需要进货,于是在4月14日汇给刘某3万元的定金,让刘某给他生产挤塑板,并定于4月15日晚发货,装车后凭发货单传真付清货物的全部款项。焦某在4月15日19点收到刘某发的传真后,把剩余的货款1.5万元汇到了刘某的账户里。刘某向焦某允诺,16日凌晨货物到达烟台,并提醒焦某准时接货。焦某说,到了16日早上8点他都没有听到货物到烟台的消息。焦某有些着急,于是打电话给刘某核实货物的到达时间,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刘某提供的手机号关机,座机也没有人接听,焦某通过网络查询到一个新的手机号。焦某说:“电话拨通以后对方不承认他就是刘某,还跟我说很多人打他的电话找刘某,说是被刘某骗了钱,还提醒我要早点报案”。焦某在16日上午到烟台行政审批中心工商局窗口查询后得知,济南并没有他订货的那家公司,济南工商局也没有刘某的个人信息。当焦某发现刘某传给他的营业执照是假的时候,才知道被骗了。
案件审理过程中,汤某向滨城区人民法院缴纳退赔款236200元。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汤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七万元。3月15日,退赔款208200元,已由滨城区人民法院发还给宋某、焦某、李某等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