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再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
2010-02-20 22:47:43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基于全县物价上涨迅速,群众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实际,无棣县决定再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31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1800元。新标准自2010年1月份起执行。此举将
基于全县物价上涨迅速,群众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实际,无棣县决定再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31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1800元。新标准自2010年1月份起执行。此举将对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无棣县高度重视五保对象供养工作,不断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及时足额落实五保供养配套资金,实现了五保对象应保尽保。目前,全县有农村五保对象1143人,其中集中供养1018人,分散供养125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9%。
近年来,无棣县高度重视五保对象供养工作,不断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及时足额落实五保供养配套资金,实现了五保对象应保尽保。目前,全县有农村五保对象1143人,其中集中供养1018人,分散供养125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