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经费资助标准
2010-02-06 21:12:24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一)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资助额度为8-10万元人民币;
2、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资助额度为8-10万元人民币;
2、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
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
1、黄河三角洲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科技创新项目急需的人才;
2、黄河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急需人才;
3、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机械制造、新型农业、现代服务业、海洋科技等黄河三角洲地区重点发展领域的急需人才;
4、对黄河三角洲地区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急需人才。
(一)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资助额度为8-10万元人民币;
2、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资助额度为5-8万元人民币;
3、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级技师、市级以上首席技师获得者资助额度为3-5万元人民币。
(二)黄河三角洲地区人才招聘项目
1、赴国外招聘高层次留学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人民币;
2、举办全国性、全省性等大型人才交流会项目资助额度为5-8万元人民币;
3、赴外省招聘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3-5万元人民币;
4、举办全市性人才招聘或交流会项目资助额度为3-5万元人民币;
5、开展网上招聘活动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