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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一实验学校被认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2012-02-02 14:12:18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了《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县第一实验学校被认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据悉,此次全国共认定506所学校,其中滨州市7所。
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了《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县第一实验学校被认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据悉,此次全国共认定506所学校,其中滨州市7所。
  近年来,县第一实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推动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营造了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语言文字环境。该校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大力开展规范语言文字特色活动,将经典诵读、汉字书写教育列为学校特色校本课程。学校每年都组织全校性的师生普通话比赛和硬笔书法比赛,形成了“人人都讲普通话,生生都写规范字”的良好局面。(梁玉东  张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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