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棣县交警部门在日常执法中,查获一辆黑校车,并且超载严重,7座的SUV,塞进18个孩子,连同司机一共19人。
“黑校车”的概念
未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含)以上的载客汽车。
对执法中发现的“黑校车”,按以下标准和依据予以处罚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为了孩子的安全
家长们请勿选择黑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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