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年老的时候,身边有个贴心老伴,是多么幸福的事。可就有这么一名51岁的杜老太太,打着黄昏恋的幌子,织着骗钱的网子,先后骗取了几位老人百万余元。
2015年7月,老太杜某经人介绍与黄某认识,之后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交往期间,杜某以儿子上海买房缺钱为由向黄某借钱。不久杜某又以要还别人钱为借口向黄某借钱。前后借了四次,实则均用于偿还赌债。
2017年4月,杜某谎称自己姓王,经人介绍与刘某认识,同样确立了恋爱关系。交往后不久,杜某以自己母亲身体不好及自己出车祸为由向刘某借款,后借款均用于偿还赌债。
2017年11月,杜某又以自己姓王,认识龚某后开始谈恋爱。后杜某故技重施开始骗钱,陷入情网的龚某一次又一次的借钱给她,甚至抵押了自己的两套房产。最终,杜某在龚某处的借款达到了100多万元,这些钱都被她用来赌博及偿还赌债。
此时,杜某仍不满足,在和龚某交往期间还不忘联系老情人刘某,称自己装修房子缺钱,向刘某借钱,刘某再次被骗。
2018年4月,杜某谎称自己姓朱,以家政人员的身份同吴某认识。还没等到正式上班,杜某就以孩子上海买房缺钱为由向吴某借钱,这次同样有借无还。
当“前任男友”龚某找杜某还钱时,杜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这时的龚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有类似经历的不止龚某,从而查出了上述好几起诈骗事实,最终将杜某以诈骗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上海市的规定,诈骗数额超过50万元的,即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被告人杜某的诈骗数额为人民币100万余元,已经达到诈骗罪中“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日前,崇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杜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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