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滨州1月10日讯1月10日,记者从无棣县政府官网获悉,为积极推动无棣县绿色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改善民生,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无棣县出台了《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所需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无棣县将实施绿色殡葬奖补计划,重点加快推进以“树葬公墓林”为主的绿色殡葬建设,提倡和鼓励不占地、少占地,逐步实现不修坟墓、不立碑、不硬化土地的“三不”节地生态安葬要求。建立健全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对绿色殡葬成效显著的镇(街道)给予奖补;对本辖区居民死亡后不留骨灰、采取树葬、花坛葬等节地方式的殡葬方法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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