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工矿(以下均指非煤矿山)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研究拟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县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八)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九)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无棣县安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政务大厦706室 邮政编码:2519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6781760 6887499 传 真: 6781760
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78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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